UI网
律师解析:离婚时候对于其中一方所欠的信用卡欠款,如果只是该欠款人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应当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该欠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鄂ICP备1710650268号© 2017-2026 www.s6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